大学毕业生入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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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条件:

大学毕业生入伍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历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纪录。

二、年龄条件:

兵役法规定,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放宽到21岁,大专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女兵征集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周岁以内。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男性青年入伍。

三、身体条件:

应征公民必须有强健的体魄。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同时,内科、外科、血液、肝功、尿检等都要符合标准。

四、文化条件:

根据我国城乡教育发展情况和军队建设需要。对征集城乡青年的文化条件作了不同规定。征集城镇户口青年,必须具有高中(包括具有同等学历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校大学生原则上不征,把应届毕业生作为征集重点。

扩展资料:

征兵流程:

1、网上登记

每年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

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3、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

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4、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大学生征兵

百度百科-大学生当兵条件

大学生毕业参军要满足在校大学生的政治条件、年龄条件、身体条件、文化条件是否符合当兵标准,并且应征公民必须有强健的体魄。

拥护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历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纪录。

年龄条件:

兵役法规定,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放宽到21岁,大专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兵征集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周岁以内。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男性青年入伍。

身体条件:

应征公民必须有强健的体魄。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同时,内科、外科、血液、肝功、尿检等都要符合标准。

文化条件:

根据我国城乡教育发展情况和军队建设需要。对征集城乡青年的文化条件作了不同规定。征集城镇户口青年,必须具有高中(包括具有同等学历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校大学生原则上不征,把应届毕业生作为征集重点;征集农村户口青年,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参加高考有分数可查的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一律不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条: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毕业大学生参军的条件及待遇:要求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18至22周岁,高职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18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大学生毕业参军的待遇:

1、两年义务兵期间,参军人员每年可领取18300元优待金,另外街道对于大学生参军两年,每人奖励10000元。

2、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入伍均可享受相应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年学费补偿不高于8000元。

3、义务兵退役复学后,可享受民政部门给予的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23000元。

4、服役2年后退伍,在部队可领取退伍费一万元左右。

5、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参军入伍,在部队表现优秀的,可直接提干。

6、高校在校生入伍,服役满1年以上可报考军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

7、义务兵津贴:第一年每月津贴费为75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费850元,两年津贴共约19200元。

8、在校大学生生入伍服役2年,可领取以上各种补贴合计约12万余元。

9、士兵在部队期间的立功授奖,地方政府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

10、在校生参军入伍可以保留学籍,退伍后的两年内可以选择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