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1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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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到一个月。

假日100天

1、干熬:100元除30天,平均每天你只能用3元钱,10元钱留作机动。一日三餐,每顿只能吃1元钱的东西,又要能吃饱,因此,只能买馍馍、馒头之类的东西,建议一次买1个星期的食物(不能买1个月的,防止变质),争取饭店老板多送几个。一天三餐都吃那些东西当然不好受,但保证能撑1个月的。

2、赌一把:如果就剩100元了,全部拿去买彩票吧,随机挑个复式号码,第二天机本上能中个大奖,中几千元就别说了,你这个月会过得很开心;中几百也不错,比整天吃馒头好。

3、把100元收起来,直接去要饭吃,剩菜剩饭就应付着吃吧,不管这么多,只要过1个月就行。

省钱小妙招:

1、养成自己在家做饭的习惯。要是一天三顿都在外面吃饭,早餐6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按照一家两个人一个月的开支就是2760元。要是买菜在家做饭吃几百元的生活费就可以搞定。而且还要吃得好一些,饭菜也卫生。

2、养成记账的习惯。坚持每天的每一笔开支都要清清楚楚地记账,长时间下来,你就不发现,哪些是必须要开支的?哪些是不必要开支的?以后不必要开支的那部分就可以省去。这个方法对大手大脚用钱的人很适用。

3、买衣服注意时间,地点。时间就是不要去买刚上市的衣服,那时候价格贵。要买换季时的衣服,这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质量好又便宜的衣服。注意材质、质量不好的衣服再便宜也不能买,穿不出去,买了就等于浪费。

4、买菜每周一次大采购就可以了。不要天天都去逛逛菜市场、超市,即浪费时间又会不知不觉地买不必要的的东西。购买之前写个清单,每周大采购一次就够了。

5、从网上购买物美价廉的生活用品。比如:淘宝、天猫、拼多多等这些网上就能买到很便宜的东西,即方便有省事,还可以积分,收到货后好评还有返红包。

一、公司法定节假日不放假还扣工资怎么算

这是不合法的,可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正常工资中已经包括了法定节假日工资。法定节假日是不能扣工资的。而且,如果安排在法定节日上班,必须支付三倍的工资。安排在周六、日休息日上班,如不能安排补休的,必须支付二倍的工资。安排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支付1.5倍的工资。如果单位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可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亦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相关知识

1、法定节假日应付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则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该《通知》还首次提出一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用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而俗称的节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正是以日工资、小时工资为计算基数。《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是说11个节假日即使不上班也应计薪,除去不计薪的104个双休日,月计薪天数应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资水平。以北京市月平均工资3008元为例,则劳动者节假日加班应以138.3元为基数,发放三薪或双薪。

2、计薪天数

针对节假日多一天对加班费到底有无影响的问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证实,“《通知》理清了一个概念,就是‘月计薪天数’。加班工资应以此计算,而月计薪天数只与双休日有关,与法定节假日无关,因此对加班费并无影响。”因此在这个新增的“月计薪天数”的意义上,加班费确实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减少了,但今后无论法定节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对加班费没有影响。此前有媒体称,每年的法定节假日从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劳动者加班费会得到小幅增加。根据新计算方法,这种说法有误。“以前的算法是错误的。”根据《劳动法》“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规定,以前一直都是将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均视为不用支付工资,365天刨除这两块所剩天数除以12个月,得出每月工作日,计算日工资和加班工资。而此算法一直与《劳动法》相悖,包括刚刚废止的2000年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增加一天的法定节假日对于劳动者的影响仅在于,将多一天休息日按照三薪算加班待遇。

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但是也是约束双方的。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法进行执行,是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用人单位不但要支付赔偿还会受到行政机关的惩罚,所以用人单位一旦违法损失比较惨重。

国家法定节假日一共有11个,分别是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国家法定假日指的是国家规定放假的日子。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还有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节假日,可以按照当地习俗进行安排。

按照法律规定,这些法定节假日都是带薪放假,即是正常发放工资。如果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员工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比如说员工A平时的日薪是100元,如果他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的话,公司要向他支付300元的薪资。

法定节假日支付加班费是对加班人员的尊重,也是遵纪守法。如果你遇到公司不给加班费,或者是调休处理的话,是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回加班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