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主要是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管理,公安局、消防管理机关、税务局、劳动局、卫生防疫部门等其他机关也能对酒店部分业务进行管理。
1、酒店的注册基础信息登记、商标注册信息登记属于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同时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也是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
2、酒店在特种行业与治安管理上属于公安局管理。比如住客的身份信息登记,治安保卫工作等。
3、酒店在消防安全上归消防局和消防队管理。酒店防火设备安装、建设是否有消防安全隐患,都是由他们负责检查监管。
4、酒店的纳税由税务局监管,食品卫生由卫生防疫部门监管,劳动用工方面是由劳动局监管,住宿等价格有关的商业活动由物价局监管。
扩展资料:
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1、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2、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商品行为;负责流通领域的商品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3、依法对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对商户经营活动进行管理与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商行政管理局
酒店申请成为政府采购单位,要看地方政府的需求与否,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政府采购酒店是指政府为了满足日常政务活动或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酒店服务的行为。这通常包括购买酒店房间用于安顿滞留人员或需要隔离的同胞,或者为其他政府活动提供场所。政府采购酒店是一种对公共采购进行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