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货拉拉事件调查结果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货拉拉事件通报,这件事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什么,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货拉拉事件调查结果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货拉拉女乘客跳车坠亡”案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的结果是什么
判决的结果是判刑一年缓期一年。
这件事情的具体经过是怎样的?这件事情很简单。女乘客通过货运司机下单搬家,全长11公里。货运司机拉货时,司机问女乘客是否需要帮忙搬货和卸货。该女乘客多次拒绝将衣服、宠物狗等物品搬离家中并放入货车。司机多次催车,对女乘客的行为不满。为了节省驾驶时的时间,货运司机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引起乘客恐慌。乘客与货车司机多次交谈,提出他偏航,但司机没有给他一个合理的答复。可能是因为恐慌,女乘客探出车外,最终从车上摔了下来。司机发现她从车上掉下来后,轻轻刹车,把车停了下来。最后,她发现自己躺在地上,头在流血,获救后死亡。
二审维持原判的理由是什么?司机说他没有错。受害人跳车死亡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司机进行了二审。法院称,当时司机已经发现乘客探出车外会是最危险的,他可以劝说女孩,但司机没有及时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导致受害者从车上跳下死亡。这名司机已经开车多年,但他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导致受害者死亡。因此,驾驶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过失伤人。人。所以,原来的审判法是正确的,量刑也是很恰当的,所以法院才会维持原判。
判决的结果是什么?判决的结果是判刑一年缓期一年。司机在拘留过程中签署了认罪和处罚书,根据检察院的结果,他认为可以判处一年缓刑。从以上可以看出,司机在这个过程中犯了一些错误。虽然乘客也使用了过度的语言和动作,但在这个过程中要及时稳定客户的情绪,毕竟司机造成了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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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事件通报,这件事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三月三日长沙警方公布了货拉货女乘客坠车死亡案的高查结果,公安机关在经过了缜密的调查和取证了还原了女乘客坠车死亡的真相,这起事件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但是由于当事双方的不冷静导致了事件出现了激烈的变化,最终造成了这起惨剧,公安机关最终判定肇事司机周某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并经检查机关批准后对其实施了逮捕。
二月六日晚上21时39分长安市高新区公安局接到报警称麓谷街道曲苑路有人跳车,造成了当事人头部受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随后将伤者送往了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将涉事司机周某春带回公安机关配合调查,随后伤者经医院抢救数天后最终伤重不治。
法医随后出具的报告显示受害人是由于头部与地面碰撞后导致的颅脑损伤死亡的,其衣裤未发现撕扯的痕迹,而且体表也没有发现有搏斗的伤痕,而据司机交待受害人是通过货拉拉平台由他驾车服务的,当时受害人需要搬家到距出发地11公里的小区,而周某春在驾车途中为了节省跑单时间多次偏离航线,受害人随后对周某春的偏航动机产生了质疑,而在询问无果的情况下最终受害人选择了从车窗跳下正在高速行驶的货车,而货车司机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明显的减速行为和劝阻行为,最终导致了受害人的死亡。
司机周某春表示由于受害人不按受付费搬运行李的服务,导致他在出发地等待的时间过长,并且他在行驶过程中也提前从货拉拉抢接了下一单的业务,所以为了快速到达目的地从而选择了偏离导航走更快速的线路,而面对受害人的质疑他选择了恶语相向,这也刺激了受害人从而导致她做出跳车的行为,其实双方只要本着多为他人着想的心态好好沟通,这起悲剧完全可以避免,而现在的这种情况是谁也不愿意见到的。
货拉拉跳车最后判决
今年2月,长沙23岁女子车某莎通过货拉拉叫车搬家,跟车途中翻窗跳车,不幸死亡。货拉拉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逮捕。9月10日上午,该案件将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被指定为周某春辩护的法律援助律师罗一辉处了解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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