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子失踪23年(山西失踪女教师案件为何17年后再次开棺验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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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婚女教师神秘失踪,丈夫承认杀人后为何又翻供

山西女子失踪23年(山西失踪女教师案件为何17年后再次开棺验尸呢)

山西新婚女教师神秘失踪后,丈夫在遇到比较有能力的律师后,针对当初案情的“错漏”翻工,自然变成了无罪释放。

在那个小城市中作案后,其实路亚丽的丈夫确实是承认了自己的错,但看到新的转机后自然选择了翻工;要知道小城市对于安检的处理都比较简单,以至于其丈夫可以用各种的理由去不承认自己的错。

一、路亚丽被丈夫杀死的机会是很大的,毕竟丈夫的言辞几乎都跟案情是完全一致

新婚教师路亚丽的死亡,确实是一件看起来平凡却不简单的案件,毕竟其中丈夫承认杀人后又翻供真的是意外的。

了解过这件事都发现,其实杀害路亚丽的丈夫嫌疑是最大的,毕竟整件事情中他真的可以完全说出路程;细致到怎么操作,使用什么工具运输都能说出,大家都已经知道其丈夫就是最大的凶手,但为何路亚丽的丈夫最后会变成了无罪释放?最重要是这个小城市的案件处理真的太简单了,导致最终因为没有证据而判成龙无罪。

二、遇到了有能力的律师,从案件的错漏地方去反驳,以至于其丈夫竟然判为无罪

丈夫承认杀人后翻工,让人意外的是这件事情竟然是因为无法知道死者是谁,导致被判为无罪。

原来女尸被发现后,当地的相关部门并没有做任何的DNA检查,也没有在案件中登记;多年后其丈夫就因为这个理由而翻供,认为死者并不是自己的妻子,也在案件里面挑毛病,以当时办案人员的错漏成为了自己无罪的理由。确实,当时案件检查很简单,导致了犯人才有了更好逃脱的机会,真的是可悲。

只能说其丈夫真的很幸运,遇到了有经验的律师,用错漏的“点”推翻了自己的错。

山西女教师失踪,6个月后浮尸井内,凶手是他丈夫吗

山西女教师失踪,6个月后浮尸井内,凶手是他丈夫吗?

03年的的山西运城他他女教师失踪案,仍揪着每个人的心。当时,尸体的惨状,仍历历在目,想起来就让人心中难受。受害女教师先是被闷死,然后被砖头砸击头部,之后又被刀捅了六刀。到现在,案件被重提,事件又被拉了出来。当时,受害者被害后,尸体被抛尸至水井,直到六个月之后,尸体才漂浮上来。这手段,实在让人心中一冷,可怕的手段,心寒的手法,让人实在畏惧。

案情发生之后,当地警方立刻展开侦查,锁定了被害者的丈夫,经过一段时间的拷问,受害者的丈夫承认是作案者,但是,因为时间过长,证据不足,她的丈夫被无罪释放。受害者的父亲悬赏十万,把自己的养老金作为悬赏金额,让一个老汉,拿出自己的“棺材本”来悬赏犯罪嫌疑人,找证据,实在是让整个社会心痛。七旬老汉,每天以泪洗面,是多么心痛的一件事情啊。

许多人都在想,凶手是她的丈夫吗?我认为,是的。她的丈夫,在案情发生之后,就躲藏,直到六个月后的浮尸出现,加上警察的讯问,她的丈夫才招认。但是,因为尸体水泡时间太长,DNA也不完整,没有任何作案证据,没有办法指认凶手就是她的丈夫,所以,她的丈夫还在社会上游荡。凶手不被绳之以法,着实令人心寒,没有证据,是这个案情最大的问题,就算是她的丈夫自己招认,也没法被当作凶手,其实,也是因为当时科技不发达,整个系统还不完善,没法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凶手钻了体制和科技的漏洞,导致仍逍遥法外。其实在我看来,这个事情,不能简单地看,到底谁是凶手,关键的事情,是在于这个事情背后的问题。03年的问题,到如今又被重提,现如今,科技发达,好多当年解决不了的问题,现在都有了对策,只是,这件事情到如今还没有定论,就是当年现场被毁坏,好多证据没有被保存下来,到如今,有科技但是没有原物件能作为证据。

其实,在我看来,我们现在不能关注这件事情谁是凶手,而是转移重心,如果当年虽然没找出凶手,但是把原有的证据和现场保存了下来,那不就找到了凶手了吗?所以,还是体制的缺失,导致找不到凶手。我相信,邪不胜正,是凶手,总归有露出马脚的那一天。只是,受害者父亲每天以泪洗面的模样,让谁心里都不好收。希望凶手能够主动一点,主动站出来,坦然承认错误,。接受法律的制裁。对这个社会,对这家人,给出一个良好的交代。

山西失踪女教师案件为何17年后再次开棺验尸呢

2003年1月在山西轰动一时的"临猗女教师失踪案"在被害人家属追凶17年后,再度引发关注。当时在2003年7月时就已经发现水井中发现受害人路某,但警方未做DNA鉴定(被害人弟弟说表示是警方不给做)。警方审讯得知,路某的丈夫王某承认自己害了妻子。王某被控制后说他打完麻将回家开灯后惊醒了妻子,两人发生争吵,王某用被子捂住妻子的头,发现她没有呼吸后,王某用被子把她裹起来,扛着她出了校门,放在了校门口一个烂屋子里,又返回家中从校门门缝里推出摩托车,还带了一把水果刀,又用砖头砸她的头,用刀戳她,行径令人发指。之后她把路某的尸体裹起来,捆在摩托车后座,将妻子衣服脱光抛进10多里外田间一灌溉井里。然后到了一个空地把被子衣服浇上汽油烧了,水果刀也扔了。

但在再次庭审时,王某依仗辩护人的说法“检方指控他犯罪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而当庭翻供,否认自己作案。王某的辩护人说,第一点:其高度腐烂的遗体应通过DNA或颅相重合技术鉴定那具无名遗体是不是路某;第二点:村民证实打捞上来像烂肉的东西,在尸检报告中并没有显示;第三点:报告证实创口既有由上向下变浅又有由下向上变浅的,与王某的供述不吻合;第四点:王某供述是先用手掐妻子,但报告对舌骨、喉骨、肺部均没有检验记载;第五点:井的位置被告人已大概知道,指认时却两次走错路线,不能证明发现遗体的井是被告人所说的井;第六点:焚烧被子衣服没有证据,摩托车钥匙和刀子都没找到,第七点:王某供述在校门口破房内戳了被害人数刀但房内并没有血迹。法院认为,王某翻供说是因为公安人员逼供诱供,且缺乏充分必要的证据,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指控王某罪名不成立,山西省运城市中院宣判王某无罪,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人的诉讼请求。

被害人家属对这个审判结果并不满意,他们在学校门口发现了带血迹的泥土,只是血迹太少化验不出结果,因此失去了一个重要的证据,警方也不给做DNA鉴定,但当地公安一直强调警方当时在办案过程中没有问题,让人很怀疑。受害者年过花甲的父亲决定拿出自己10万元养老金征集线索,案子跑了17年了,他们一定要把事情的真相搞清楚。面对此质疑临猗县公安局专案组相关工作人员并未给出正面回应。

希望这件事情的后续发展可以给受害人家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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