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为什么总宰客(青岛为啥)

黑龙江旅游网1660

一次朋友在银滩游玩后,坐了一辆出租车,准备回民宿休息,不料,出租车司机一阵胡侃后,将她们带到某饭店用餐,还说是本地美食,最后加起来一百元成本的菜,饭店含泪收了女子和朋友1500元。饭店给他们上了油螺辣炒、龙顶清蒸、马蹄、贵妃辣炒4个菜,最后却收了1500元。

青岛为什么总宰客(青岛为啥)

付钱的时候,虽然觉得很贵,但当时以为是菜品和地点原因,晚上回到民宿觉得不对,就算菜品再贵,这4个菜也不值1500元,发现自己被狠狠的宰了一刀后,女子说,她心里很难受,旅游的心情瞬间没了

当时没有点菜,老板配上菜直接让我们签字确认,当时还觉得奇怪,吃个饭还需要签字?老板回复说,没事,随便签一下,后来出于信任,就把字签了。

也就是说,在签字之前,根本不知道4盘菜的价格,该饭店也没有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所以,饭店的行为违法,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让市监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再次,价格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后来来向市监局投诉之后,市监局应当责令饭店退还多收的钱,并按照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对饭店处以责令改正、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最后,当年雪乡宰客之事,天下闻名,希望其他旅游景点、旅游城市能够吸取经验教训,大力打击这类宰客行为,以免重蹈覆辙。

这个事和当年的青岛大虾事件不是一回事,本质不同。

1.青岛大虾是景区商户明摆宰客,宰的狠了,正好消费者又是相关新闻工作者,所以事件会比正常发酵的更大,当然作为饭店老板来说,这种宰客没得洗。至于景区宰客全国哪个地方没或多或少的发生过,没必要因为一个大虾就把整个青岛都和宰客画上等号,现在大众点评这么方便,随便上点心搜一下,实惠的饭店多的是,老百姓都知道景区的饭店最好少吃。

2.这次的500元鲍鱼事件和青岛大虾完全两个性质。我从两个方面客观分析:

二.如果该海区养殖户并没有承包或者是之前承包被政府拆除取缔,那么游客下海到这块海区游玩没问题。至于你突然捡了个大鲍鱼,这个东西从法理上讲,肯定属于无主之物,至于后来的养殖户的一系列操作,都是非法。但是内陆人可能不知道,崂山里面,虽说划了风景区,但是里面有很多自然村,祖辈居住于此,靠海吃海。政府虽然可能给你拆除鲍鱼养殖池,但是因为不是市区那种开放景区,所以当地养殖户就会认为海区还是我们村的,鲍鱼池我不能再建,但是我可以近礁散养海参鲍鱼(海参鲍鱼都属于惰性海洋生物,一般不会长距离行动或者迁徙),所以,外地小伙捡的鲍鱼,从所有权来讲,大概率是养殖户投的苗养殖大的,因此就会出现养殖户跟小伙索要500块钱的事件。

更别因为一个大虾或者鲍鱼就对青岛产生地域黑的想法,大部分青岛人还是好的,如果都这种想法,回去把宰客的新闻都划拉划拉,全国还真没几个地方能去了,理性吃瓜

才疏学浅却妄言,孤陋寡闻请指正。

提问者本身就是一个“黑”青岛的喷子!“再现天价鲍鱼”?请问:青岛之前的天价鲍鱼发生在何时何地?别怪我咬文嚼字,你们能咬住一只大虾不松口,我就抓住一个漏洞不放手。

只要“黑”青岛都能火!从“青岛大虾”事件开始,到“学深圳”,但凡提到青岛,总有一帮人义愤填膺的打着“正义”的旗号打抱不平,因而这种题材特别吸流量赚眼球。

一个外地人,夜黑风高,人生地不熟竟然敢去野海滩,竟然还能“捡”到“野生”鲍鱼,厉不厉害?是鲍鱼太傻还是游客运气太好?是“捡”还是“偷”当事人心里最清楚!“捡”鲍鱼东窗事发,“养殖户”狮子大开口,游客言语刺激火上浇油。

崂山大爷法律意识淡薄,现场应该报警处理,而不应该是私自”罚款,原本只是想惩戒一番好运爆棚的“捡”鲍鱼者,没相当却败给了网络的力量。游客发的视频肯定剪辑了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全部内容他不敢发!加上“青岛”“天价海鲜”等关键词,一夜之间引爆网络。青岛的名声自从大虾事件后已经“臭名远播”,网络舆论会先天性的同情游客,于是青岛再次成为众矢之的,游客“捡”鲍鱼顺利洗白。

别说什么海滩是公共的!画地为牢圈山占海不是青岛特色,虽然海边不让建鲍鱼池海参池了,但承包权还是被默认的,养殖点儿海货很正常。但是这些能拿到台面上说吗?结果就是政府出面调解,大爷退钱赔礼道歉。

其实仅凭一个剪辑过的视频,我们不能了解事情的全过程,倒是因为很多人都在景区被坑过,因此自然而然的会选择给游客“站台”。这个事情暂时告一段落,背后复杂的东西我们不清楚,也搞不清楚。但是我们只要记住一点就好:人都是有趋利性的,什么时候也只会为自己!

之所以称之为天价鲍鱼,因为之前有一个天价大虾。

天价大虾也是出自青岛,旅游城市。海边的大排档,一盘虾跟人家要2000多,人家说不是38吗?老板说,38一只老兄。这是明着宰人,是黑心的商家的做法。显然和山东人的豪爽和好客不搭界。

这次又来一个天价鲍鱼,很多人都习惯的以为又是旅游景点的事情,看,这个不好的形象有多深刻。可还真的冤枉人家旅游景点啦。这次是崂山区的养殖区。并非是海边的大排档。可一只鲍鱼应该是多少钱呢?一般我们吃的小鲍鱼都是几十块一只,好一点的一两百。如果真的要500一只的,应该是进口鲍鱼了。

那怎么就跟人家要500呢?

其实我看了这个视频,人家这是养殖海域,不是海滨,不是浴场。如果这位拍视频的游客不知道,这是人家的养殖场而误进是有情可原的,可基于这个视频里的对话,我们听到更多的是拍视频者一直在说,我见过鲍鱼,野生的我们都吃过,高级的地方我们也吃过,你这个值这个价儿吗?我看不起你。

由此可见,本身他们进入人家的地盘儿,看起来态度一直不是很好。其实迎面不打笑脸人。这是我们都知道的老礼儿,您如果到了人家的地方,养殖场就相当于人家的炕头。您到人家的炕头里随便就捡个东西,人家是不是得跟您说道说道。

可人家说的时候,如果您的态度表示的很轻蔑,人家是不是要用惩罚的话来说呢?如果真的是因为气着人家了,人家要500真的不多。人家养殖的东西,为什么要卖给你呢?你没有经过人家的同意,到了人家的养殖场“捡”起一个东西,人家可不是要多少钱都可以嘛!所以,我认为,人家要的并不是500块,应该是一个道歉,一个态度。

如果是我,不光是要500块,还要要求你删除不经同意录制的视频。

我们假设一下,如果人家发现你的手里拿着人家养殖的鲍鱼,前来制止你。可你如果是这个态度,很轻蔑,很随意,很不以为然的问人家“你这多少钱啊?我赔给你吧?”人家山东人不争馒头争口气。肯定会报一个让你吓一跳的价格,杀杀你的威风。

可如果我们发现自己误入人家的养殖场了,赶紧的赔不是,礼貌的说“对不住,我错了,我们不是海边儿的人,我们真的不知道这是养殖鲍鱼的地方。您看这给您造成多少损失我们赔。”这样说,是不是要好的多。我觉得这么有礼貌的说,人家不会一下子开口就要高价的。

总之,我认为一个巴掌拍不响。

如果人家养殖户坚持这是罚款,您也没有很好的办法来逃避这个事实。就是警察也要尊重人家养殖户的意见,因为您是私自闯入了人家的家里。偷走了人家的东西,这又是活物,人家如果说这是特殊的品种,您以为警察就能分辨的清楚吗?

出门旅游,要有最起码的礼貌,不是清楚的环境就不要进去,不是自己买的东西就不要乱拿。您并不能分辨出到底这个东西是谁的,是什么的时候就是有偷的嫌疑。而且,出了事以后一定要有礼貌。如果态度不好,挨顿揍都有可能啊!

这是非常明显的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无论是在哪个地方,总有一些本地人从来不去考虑本地的形象。载客的行为也好,诈骗的行为也好,在全国各地都是非常多的。青岛作为一个海滨城市宣传力度也大,但是整体精神文明素质值得提高,很多素质不高的市民现在就是一种莫名的膨胀,小农意识还是占主体。

估计被坑的也不是在主要的旅行区吧,如果说养殖鲍鱼的话,那就是在崂山的村儿了,

我居住的海滨城市一直以大海而驰名,每到夏天都是市民亲海和玩海的季节,也吸引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

但是前几年,海滩一夜之间都变成了私人承包。市民上海玩要交门票钱,而且支个遮阳伞也要收费,更不要说赶海了!

这几年随着大力的整治“还民于海”,海边又可以随意进出,而且也有了可以赶海的地方。我觉得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做的很好,因为我们大连的海就是老百姓的。

青岛崂山再现天价鲍鱼,为什么经常有这种现象发生?

一,青岛崂山这次天价鲍鱼跟青岛大虾不是一个性质

二,为什么经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天价鲍鱼的出现绝不是偶然,这个可能平时就存在,只不过这次被报道出来而被大家所熟知,这件事我觉得双方都有错,而且主要责任在游客一方。青岛大虾这个处理结果,大家都知道了!是非曲直就不评说了!

青岛这两年总是出现一种特殊的现象,那就是有关海鲜的天价问题,或者是宰客的现象比较严重,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穷怕了?还是感觉到青岛人就比别人能?

天价大虾就出现在青岛,那就是一盘虾的定价为38元,结果吃完了以后是以汁来计算的,也就是一只大虾38元,一盘大虾竟然卖到了2175元,这是明明的宰客行为。第一时间青岛大虾出了名,青岛也因此臭名远扬,这使得当地的饮食行业得到了大幅度的整改。

天价大虾之后,又出现了天价鲍鱼,似乎让人感觉到不可思议,但是这次的天价鲍鱼天价大虾是两码事。天下大虾明明的就是一种宰客行为,就是在饭店里吃饭利用了语言的模糊性使得顾客多花钱。

天下鲍鱼就是一个游客到海边上捡了一个大鲍鱼,其实这鲍鱼也并不是所谓天然的鲍鱼。结果被附近的一个村民讹了一下,也就是,这个村民向这个游客要500元,这就是明显的敲诈行为。

尽管这片海域曾经是鲍鱼养殖场,但是被当地的有关部门进行了拆除,也这也使得这片海域有一些鲍鱼比较多的主要原因。这个游客在这个地方捡了一些鲍鱼,感觉的运气非常的爆棚,但事实上是因为养殖的原因,或者说这个游客就是在没人看到的情况下捡了这些鲍鱼,可以说就是偷的行为。

这个村民多要了这个游客一点钱,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这个游客犯错误在先,要500元钱也是对其惩戒。这和以前的天价大虾明目张胆的敲诈是两码事,毕竟明知在别人看不见拿别人的东西,就视之为偷。

所以对于这个标题似乎有点抹黑青岛崂山的意思,也就是抹黑了整个青岛,抹黑了整个好客山东。谣言止于智者,所以不要信谣,也不要传谣,这次只是一个意外的行为,或者像我们开车把农民的鸡鸭死一样获得一点赔偿问题。这种现象在社会当中普遍存在,有的人摘了别人的水果或者是偷了别人一点好吃的东西,一旦被逮着就会被要求赔偿更多的钱一样。

对于青岛崂山再现天价鲍鱼事情,我来说说我得看法。

这次事情不同于大虾那次事情,这次是游客晚上十点去“捡”到那么大鲍鱼,游说是“捡”的,村名说是承包的。

第一,大家应该都知道鲍鱼的吸附力是很强的,没有经验的人是估计都摘不下来,而且如果是野生的那么大的鲍鱼真的是难得,反正我是没看过这么大的野生鲍鱼。

第二,崂山海边有很多的村民承包的鲍鱼池,用于养殖鲍鱼这也是事实。

第三,这位游客声称的一个鲍鱼五百块钱,从视频中村名根本没有提及。

第四,游客在人家鲍鱼养殖池“捡”鲍鱼,而且还是晚上十点,这有点说不通。

所以个人认为这位游客有避重就轻的说法,而且那么大的活鲍鱼就是买都不能低于80块钱。对于崂山区领导为了维护形象让村名道歉,有点不妥。

在人家鲍鱼池晚上十点去“捡”鲍鱼应该可以认定为“偷”。一是一,二是二,反正半夜去人家鲍鱼池“捡”鲍鱼就是不对。

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应该直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看他还说不说是捡的了。

我觉得这个拿人家鲍鱼,又发网上的人,不是什么好人!在人家承包的海边拿人家东西,这是什么性质?罚他点钱不合理吗?他不但恶人先告状,把交的80元钱要回来,而且反污人家敲诈,这是什么人呢!

老话说的好: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曾经的天价大虾事件让青岛陷入了全国舆论的中心,原本一盘35元的大虾,在游客吃完之后变成每只35元,一盘大虾就两千多块钱。这件事情在当时给青岛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政府也是付出了巨大努力,才平息这件事情,并重新获得游客的信任。

而就在这件事情过后快到第五个年头的时候,山东青岛崂山海边上,又发生了一起类似宰客的事件。 6月24日,一男子和几位朋友去青岛旅游,去青岛自然是要到海边玩了,几个人来到崂山海边游玩的时候,突然发现一只鲍鱼,几个人非常兴奋,大家都知道鲍鱼,但是第一次在海边见到活的鲍鱼,于是大家都非常兴奋。染而刚刚捡起来,就被附近村民拦了下来,说这是野生的鲍鱼,这片海域自己已经承包了,是自己养的,不给500元钱就不能走。而且对游客还进行了嘲笑,最终在附近村民的调节下,这位男士支付了他们80元钱并报警,最终在警察的调节下,这片海域确实是这位村民承包的,但是这位村民的做法确实不妥,最终该村民退还了80元钱。

从警察出警协调,以及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说法中,得出一个结论是这片海域确实被私人承包了,用来养殖鲍鱼,也就是说这位男子和他的朋友在海滩上捡到的鲍鱼确实是属于这片海域,也就是属于这位承包人,但是这位承包人的做法确实不能让人信服:

【1】不应该瞧不起人,谁给他这种无知的态度。

在发现鲍鱼被捡之后,这位承包户开口就要500元,号称这鲍鱼是天然鲍鱼,就是这个价,而且还信誓旦旦地说保证你们没吃过,当游客反驳的时候,竟然说出:我看不起你啊,我不是看不起你,我是真的看不起你!能够说出这样豪横的话,足可见出这位承包户的盲目自大,即便自己再有钱,自己养的鲍鱼再名贵,也不应该如此看不起人,这简直就是暴发户的言行。

【2】谁给你的权力让你要500元,比天价虾还贵。

首先游客是在沙滩上发现的这个鲍鱼,不是下海打捞的,另外你这是在海滩上,你这个鲍鱼也就是普通的鲍鱼,也不是在五星级大酒店,也不是在什么高端会所,你养的鲍鱼怎么就达到了500元一支的价格,谁给你定的这个价格底气,如果你养的鲍鱼每一个都卖上500元,那你岂不是成为世界首富了,这和当年天价大虾有什么区别,天价大虾是故意欺诈,你这500元鲍鱼就是坐地起价,不管你怎么解释,我的鲍鱼就是500元,你要是不拿500元就别想走。做人做事有理要照理来做,如果游客是下海进入你的承包海域抓鲍鱼,你完全可以要求他们支付相应的费用,甚至是报警解决,但是人家游客只是在海滩上捡到一只,你说清楚就OK了,何必要以瞧不起人的态度,所要天价鲍鱼呢?

【3】这位渔民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给青岛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青岛大虾事件已经让很多游客不相信青岛的海鲜物价,很多人一提到去青岛吃海鲜,都会提到2015年10月天价虾事情,都会害怕去青岛吃海鲜被宰。如今又发生天价鲍鱼的事情,经过网络的出传播,大家再一次对青岛的海鲜话题充满了兴趣,会想到自己去青岛会不会经历这样的是事情,去吃海鲜会不会还会遭受到高价等等。青岛是一座旅游城市,作为青岛的市民应该知道这件事情,为了自己城市更加美好,为了自己收入有所增加,应该多做一些有利于这个城市的事情,有利于自己发展的事情,而不是去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6月24日,游客小文(化名)和几位朋友相约去青岛崂山旅游,在崂山海边游玩时,他们捡到一只鲍鱼,却被附近村民索要500元,村民表示这片海域被他们承包,这是天然鲍鱼,价值500。

随后,经协商,小文支付其80元并报了警,经过工作人员调解,村民向小文一行人道歉,并退还了80元钱。

“小文”方

在得知海域是村民承包,没有进行道歉,反而很是嚣张的要把事件爆给新闻,发抖音,让村民孩子见识见识自己家爷是什么样的,明显一副搞事情的模样。

“村民”方

一只鲍鱼要价500,也是前所未见,不管是否有理,总归是一下子就把自己放在下风。

“你真吃不起”,“就值这个价”

也是很嚣张的呀。

“嚣张”对“嚣张”,最后背锅的是“最美山东”。

这件事之后,很多网友分享了自己山东旅游遇到的“外地人好宰”经历,直言不愿再去山东旅游。

比如物价,外地人总是会比本地人买要贵几块钱。

比如出租车,不止第一次的外地人,就连在当地生活了几年的外地人,也会被绕圈圈。

海鲜这块早有案例,“天价”已经不少见。

工作人员处理方式太垃圾:

事情最后呢,是村民向小文一行人道歉了,然后退还80元。

村民道歉是应该的,但“小文”方确实是拿了人家的鲍鱼,赔偿也是应该的,工作人员是想息事宁人,本着让村民吃亏的原则,也不能得罪顾客。

可惜,这番操作是两头不落好:

1、村民心中不服,还白损失了一只鲍,最后视频还是被爆出去了,造成了很恶劣影响。

2、“小文”方没有因为对方的让步和妥协,就此收手,而是直接将视频爆料到网上,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达到几十万的播放量,可谓是全国人民皆知了,从此好不容易在央视的“最美山东”广告攒来的人气瞬间低到谷底。有关方面估计也是要气到吐血了。

因为私自爆料别人的视频,较真的人是可以把他们给告了的。

这个归根结底,还是工作人员的疏漏,做了老好人,却并没有根本解决问题,还留下了隐患,真正应该好好反省一下:毕竟哪里都有好人,哪里都有坏人,别的地方怎么就没闹这么大呢,全看怎么处理。

还有:

当顾客朱先生二次报警之后,派出所进行了协调,结果是让朱先生先把2000块钱给店老板。

这个处理方式也是让人无语到了极致,堂堂派出所居然也到了束手无策,只能委曲求全的地步了。

难道真的是因为朱先生是外地人,所以某些人就能本着“对人不对事”的处事原则,偏向本地人:反正这些游客都是要走的,以后也见不到了的。

有关方面真的得好好治理治理了。

首先我们都知道,对于旅游这个事情,它都是有一个季节性的,这会导致他们的生意有一个非常长的一个空白期在里头。那么对于这个空白期的时候,他们没有什么样的生意,就会导致他们担心这一年会不会让自己亏本。

面对亏本的压力,每个人都会想各种办法去来弥补这个空白期的亏空。所以自然而然就会产生有旅客到来的时候,他们就会有这个宰客的心理在里头来补充这个生意空白期的损失。

另外就是跟他们没有回头客的心理有着非常大的关系,我们都知道,对于旅游的人,他们一辈子也许只会到去一个景区一次,他们并不会三番四次的去一个地方旅游,所以也会让那些店主产生这些宰客的心理。

最后一个就是各个监管部门的不到位,以及惩罚的力度不够,所以导致了这个宰客的问题得不到根本性解决。